本公司 109 年 12 月 24 日第十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通過設置「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共五位,委員由本公司董事長及全體獨立董事擔任。
職稱 | 姓名 | 是否為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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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召集人) | 劉柏園 | 否 |
委員 | 林瑞益 | 是 |
委員 | 盛保熙 | 是 |
委員 | 陳冠百 | 是 |
委員 | 侯嘉騏 | 是 |
委員會成員皆具備多元化專業能力,包含營運管理、產業知識、領導決策能力等背景與專長,為各業界優秀企業家及財務、營運、豐富閱歷之專業人士。
多元化專業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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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經營管理 | 公司治理 | 風險管理 | 財務金融 |
劉柏園 | ||||
林瑞益 | ||||
盛保熙 | ||||
陳冠百 | ||||
侯嘉騏 |
一、向董事會提出適任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名單 (包含重要子公司),並依法就股東或董事會推薦之提名對象候選人進行事先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暨提名對象候選人建議參考名單,提報董事會。
二、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時,應注意被提名人之資歷、專業、誠信暨是否符合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相關法令所定獨立董事之條件,並以本公司發展及股東長遠利益為主要考量。
113年委員會共召開2次會議(A),全體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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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召集人) | 劉柏園 | 2 | 0 | 100 |
委員 | 林瑞益 | 2 | 0 | 100 |
委員 | 盛保熙 | 0 | 2 | 0 |
委員 | 陳冠百 | 2 | 0 | 100 |
委員 | 侯嘉騏 | 2 | 0 | 100 |
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 | 反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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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02 | ● 通過本公司董事及高階經理人資格條件檢視案。 | 本案經委員充分討論後,由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 無 |
113.08.07 | ● 通過本公司董事及高階經理人資格條件檢視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