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稽核主管之單獨會議,討論已完成之內部稽核事項與會計師外部查核意見,以及根據該年度查核缺失進行溝通,溝通意見做成紀錄提董事會報告。
(二)內部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以下事項:
(三)會計師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及每季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四)其他:發生重大異常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亦會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
2024年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2024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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